2018级学生专业确定及遴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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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学生专业确定及遴选办法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从 2018 年起本科生按大类进行培养,下设经济学类、金融学类两个大类;其中,经济学类下设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和税收学三个专业;金融学类下设金融学(国际金融与市场)、经济与金融两个专业。现按学校规定,学院第三学期期初在大类所属专业中进行专业分流。

根据教务处《关于启动2018级大类培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拟制定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18级学生专业确定及遴选办法草案》如下:

 

一、专业分流原则

专业分流的原则是按志愿分流,各专业不设上限。如果申报某一专业的学生不足 20 人,该专业当年停招,已报该专业学生按志愿转入同一大类其它专业学习:如所填第一志愿专业不满足开设条件,按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如未填写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默认服从调剂。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2018级学生专业确定及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具体工作流程

9月16日-9月18日

学院公布《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及遴选工作办法和程序》,并在学院网站《学生园地》栏目公示。

9月19日下午13:30

学院在宁远楼三层报告厅召开宣讲会,由各专业负责人进行专业介绍。

9月20日:

9:00-11:30和13:30-14:30

学生本人携带E卡(或学生证)在博学楼多功能厅(博学楼西侧)(暂定)提交所属大类各专业排序的志愿表。

9月20日18:00前

学院对学生所申报志愿统计完毕。

9月26日-10月11日

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三天。

 

 

注:1.物流管理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组织人才基地班)、经济学专业(实验班)、国际商务专业(跨境电商实验班)不参加此次专业志愿填报。

2.如学生在规定时间之前未能提交志愿表,学院默认学生服从专业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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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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