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级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培养方案中的有关规定,学院将对实践环节学分进行认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规定
1、金融硕士应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岗位实习。税务硕士可以选取国家机关及企业实习,也可以为跨国企业做研究项目。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实践可以选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实习,也可以为涉外企业做研究项目,如完成企业布置的任务,可以是企业的市场问题、管理问题、决策问题的研究等。
2、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3、上交实践单位盖章的实践考核表(纸质版)。
4、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电子版实习报告,不管实习几个单位只写一份总的实习报告即可。
二、学分认定时间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将进行专业实践学分的认定工作。
三、几点说明:
1、实践环节用学分计量考核,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的专业实践均为4学分,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2、请下载实践考核表,填写完整并由实践单位盖章。(如实践单位先前已出具盖章的实习证明可附后,实践考核表就不用盖章。)
3、实践考核表上的实践时间必须与相关单位开具的实习证明时间一致。实践考核表填好后不要改动,如果对实践时间等关键点改动后,必须在改动处也盖章。
4、实践是培养的必修环节,不得弄虚作假。研究生签名处要本人手写签名,不能打印。
5、所有提交材料均需要原件,如果学生本人要保留原件提交材料时请附复印件,学院学分认定工作结束会将原件返回。
6、上一级延毕的同学若未通过此环节考核此次也应上报相关材料。
四、时间安排
1、班长汇总材料(考核表纸版+实习报告电子版以学号命名+专业实践情况汇总表电子版):12月13日。
2、班长上报学院(按学号顺序排列):12月16日。
3、学院审核汇总:12月17-24日。
4、12月25日学院上报至研究生院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提交材料均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地点博学楼1122室,联系人:陈老师。
如研究生院有最新通知,学院会根据要求调整相关时间安排,请大家留意!
研究生院提醒:过期不提交成绩,相关学生将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查,下学期初将无法如期在综合教务系统中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参加相似性检测等。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考核表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专硕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