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21级学生主修专业确定及遴选工作办法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从 2019年起本科生按大类进行培养,下设经济学类、金融学类两个大类。其中,经济学类下设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和税收学三个专业;金融学类下设金融学(国际金融与市场)、经济与金融两个专业。现按学校规定,学院第三学期期初在大类所属专业中进行专业分流。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各学院提交本单位2021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及遴选工作办法的通知》,拟制定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21级学生专业确定及遴选办法草案》如下:
1、专业分流原则
专业分流的原则是按志愿分流,各专业不设上限。如所填第一志愿专业不满足开设条件,按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如未填写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默认服从调剂。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2021级学生专业确定及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具体工作流程
9月26日-9月30日 | 学院公布《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21级主修专业确认及遴选工作办法》,并在学院网站《学生园地》栏目公示。 |
9月28日中午12:30-14:00 | 金融学专业负责人在博学楼201进行专业宣讲 国贸、财政税收专业负责人在博学楼301进行专业宣讲 |
9月29日: 9:00-12:30和13:00-14:30 | 学生本人携带E卡(或学生证)在博学楼1103/1104提交所属大类各专业排序的志愿表。 |
9月29日18:00前 | 学院对学生所申报志愿统计完毕。 |
9月30日-10月3日 | 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三天。 |
注:
1.物流管理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组织人才基地班)、经济学专业(实验班)、国际商务专业(数字贸易实验班)不参加此次专业志愿填报。
2.如学生在规定时间之前未能提交志愿表,学院默认学生服从专业调剂。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