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2023年下半年博士生预答辩通知(提交日期更新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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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参加2023年下半年预答辩的同学注意:

请在2023年12月7日(含)(更新为12月14日)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预答辩申请并上传论文。博士论文必须是完稿,学院会对论文进行审查,尚未完成的论文不可以参加预答辩(正文9万字以上)。同时请各位同学提交导师签名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导师意见书 ,由班长收齐后于12月7日(更新为12月14日)上午10:00前统一送到博学楼1110办公室,无导师意见书的同学不予安排预答辩。答辩通过后,博士生需将修改后的论文,以及整理完成一份不少于2千字的预答辩记录及后续修改计划两份电子版文件上传至系统。 
预答辩将安排在12月中下旬,具体答辩时间会另行通知。
(根据学校要求,博士生在提交答辩申请之前必须要完成预答辩,因此申请2024年上半年答辩的博士生,应参与此次预答辩)。
 
关于论文格式,请参照研究生院学位办发布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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