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参加2023年下半年开题报告答辩的同学注意:
请大家详细阅读下面的通知,做好博士开题报告答辩工作,尤其是开题报告的格式和装订要求。并请参加答辩的同学在
10月30日(含)前将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在
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论文开题”模块中提交,将开题报告、文献综述两份材料合并到一个word文件(开题报告在前,文献综述在后),上传电子版。同时请各位同学提交导师签名的
开题报告导师意见书,由班长收齐后在10月30日10点前统一交到博学楼1110.
导师不同意者不予安排开题答辩,电子版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安排开题答辩,答辩将安排在11月,具体答辩时间会另行通知。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开题报告距离申请答辩的日期一般不少于1年,因此完成2023年下半年开题报告的博士生,最早应于2024年下半年申请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