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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科研活动管理规定 |
发布时间:2009-10-16 发布人:YJJ 点击数:3064 |
2009年试行方案 一、邀请校外专家学术研讨会(guestseminar)管理与资助 1.学术研讨会安排: (1)学术研讨会面向全院教师和学生开放,尤其鼓励博士生参加相关专业的学术研讨会。研讨会由系主任或者发邀请的教师组织并主持,同一学系的教师无特殊原因需参加。 (2)校外专家邀请学院资助限额:每个学期国贸系、经济系、金融系、国际商务系各资助3人次,其它系各资助2人次。 (3)被邀请人应具有较强的学术背景,发邀请的教师填报“邀请校外专家申请表”,由系主任审批。每个学期初系主任汇总各教师的讲座邀请,制订本学期的计划,并将本学系的计划上报学院汇总,制定全院计划,在网上公布。 2.报销制度: (1)学院为每个来访的校外专家报销国内往返机票(经济舱)或火车票,以及两个晚上的住宿。总报销费用上限为3500元。超过部分如需报销则由邀请人从个人科研经费支付或另向学院申请。 (2)餐费:每位来访报告人的报销餐费200元,超过部分由邀请人从个人科研经费支付或另向学院申请。 (3)报销时需要提供系主任签字后的“邀请校外专家申请表”与不少于两百字的研讨会总结(提供一张照片)。会议总结将在学院网站上作为新闻发布,并收入学院学术活动汇总资料里。 二、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管理与资助 1.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经费原则上使用个人的科研经费,学院资助每位教师每年参加一次学术会议的交通费用,资助的学术会议必须要求教师提交(或演讲)会议论文。报销仅限于机票(经济舱)或火车票,及相关会议费,上限为2000元,超过部分由个人科研经费支付,资助参加的学术会议需要提供会议邀请函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提交的会议论文题目,由系主任审批后上报学院。 2.所有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教师必须填报“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说明会议的基本情况、参加会议的目的、资助来源,由系主任签字后报送学院。 3.所有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教师报销时需要提供系主任签字后的“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与不少于两百字的会议总结(提供一张照片)。会议总结将在学院网站上作为新闻发布,并收入学院学术活动汇总资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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