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本科教学试卷分析制度
为不断地总结我院本科教学过程中的经验与改进不足,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特制订我院试卷分析制度。
在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任课教师阅卷后,任课教师应对所授课程的试卷进行分析,并写出试卷分析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院办公室,一份各学系留存。
考试时间在考试周的第一个星期的,应在本学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上交分析报告;考试时间在考试周的第二个星期的,最迟上交分析报告的时间为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周。
试卷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参考人数、优秀人数、不及格人数;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优秀率、不及格率等,并需配有成绩分布图。
2、统计成绩中各分数段中的人数,如90分以上人数;90-80分人数;80-70分人数;70-60分人数;59分以下人数等。
3、统计各分数段中学生所占的比例。
4、任课教师要根据以上数据,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说明试卷是否达到教学及考试的目的,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的启示以及今后需改进的意见等。
5、任课教师所在的学系主任签署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