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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数量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适用学科

适用对象 培养目标
学制 培养方式 研究方向
知识结构及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 主要培养环节及有关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及要求
数量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一、适用学科

  一级学科名称:应用经济学   一级学科代码:0202
  二级学科名称:数量经济学   二级学科代码:020209

二、适用对象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10级和2011级数量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三、培养目标

  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基础宽厚、专业扎实、身心健康,致力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通过四年的培养,博士生要具备以下科研与实践能力:
  1.能够熟练地查找和阅读与本学科相关的中英文图书资料和学术刊物,熟知本学科和相关学科领域的学术发展动态以及研究前沿的重大课题;
  2.能够准确、充分地运用中英文资料撰写文献综述,能够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3.能够独立进行本专业重大研究课题的选题,承担并能独立完成省市或部、委级科研项目;
  4.能够独立开设本专业本科和硕士层次的基础课和选修课,并能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5.能够使用英语直接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阐述自己的独立见解。

四、学制

  四年。博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习、各教学环节及学位论文工作。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者可申请提前毕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累计在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六年。
  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并向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小组和研究生部提出申请,具体办理办法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

五、培养方式

  1.实行主导师负责制和博士指导小组相结合的原则。如有必要,可以成立博士指导小组。博士指导小组成员通常由2~3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与此相当的博士)组成,小组成员由主导师提名并经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小组 审核确定后报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备案。
  2.主导师和博士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博士研究生完成《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的有关环节,制定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制定学术论文的写作及发表或录用计划,安排教学实践时间段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段等。
  3.导师要严格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定期与研究生谈话并进行学术研究方面的讨论,深入了解研究生各方面的情况。

六、研究方向

  1.数理经济学理论与应用
  2. 计量经济学理论与应用

七、知识结构及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

  课程学习是博士研究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的基本环节,博士生要通过较为系统的课程学习拓宽业务基础和扩大知识面。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研究生必须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

1.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
  (1)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数量经济学专业各方向的博士研究生通过学习《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等博士课程,掌握坚实宽广的经济理论和研究方法。
  (2)专业知识
  数量经济学专业各方向的博士研究生通过专业和方向课程的学习,并根据各研究方向的特点和要求,扎实和系统地掌握数量经济学和各研究方向的专业理论和前沿知识。
  (3)交叉学科知识
  数量经济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以选修本学院其他专业以及法学院、金融学院和商学院等的相关课程,拓宽知识面。

2.课程设置及学分构成
  数量经济学各研究方向均设有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方向必修课、补修课和选修课六类课程。各方向学生在制定课程学习顺序的计划时,可向导师或博士指导小组进行咨询。
  各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在学期间修读各类课程总学分应不少于20个学分。
  (1)学位公共课(1门,3学分)
  (2)学位基础课(4门,10学分)
  学位课的目的是为学生提供高级的经济理论和研究方法。学位课单科考试成绩在70分或以上时才能获得学分。原则上,学位课不能免修。在我院修过完全相同课程并且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可申请免听,且参加考试后单科成绩须在75分或以上时才能获得学分。
  课程免听是指可以不听课或有选择地听课,但必须完成同期作业、参加所有考试。学生准备免听某门学位课程时,需事先向任课老师了解这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并向任课教师、学院和研究生部提交《研究生免听课程申请表》。
  (3)专业必修课和方向必修课(3门,7学分)
  专业必修课和方向必修课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 的重要理论、研究方法和学术前沿知识。必修课单科考试成绩在70分或以上时才能获得学分。原则上,必修课不能免修。在我院修过完全相同课程并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可申请免听,且单科成绩须在75分或以上时才能获得学分。
  各研究方向的每位导师必须为其学生指定并列出各方向的主要阅读文献,并指导学生阅读。
  (4)补修课(不少于3门,不计学分)
  补修课是基础课,为相关专业背景欠缺的学生而设立,其目的是为学生学习后续课程(学位课、专业和方向必修课)奠定基础,包括数量基础课(不少于1门)和专业基础课(不少于1门),总计不少于3门,在导师或博士指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选课。
  补修课获得70分或以上的成绩,算作通过。通过后记入毕业成绩单,但不计学分。过去曾经修过相同或类似课程并且成绩为80分或以上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并向学院和研究生部提交《博士生补修课程免修申请表》, 免修课程不记入毕业成绩单。曾经修课的时间应该是五年以内完成的。
  过去曾经修过相同或类似课程并且成绩为80分或以上的学生可申请免听,并向学院和研究生部提交《博士生补修课程免听申请表》。免听学生最后参加考试须获得75分或以上的成绩才算作通过。
  以上各类课程只有一次重修机会。重修不能通过的学生将被取消博士研究生资格。
  (5)选修课
  国际经贸学院开设的非本研究方向的博士课程,法学院、金融学院和商学院开设的博士课程,均可作为选修课。在导师或博士指导小组指导下进行选课。

八、主要培养环节及有关要求

1.制定个人课程学习培养计划
  在博士生入学后开课的前一周,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负责人或博士生项目主任对博士生进行入学教育和选课指导工作。
  导师(或博士指导小组)在学生入学后的第一个学期开学的十月初按照所在学科博士生培养要求,结合博士生专业背景和学位论文工作的需要,为博士生制订个人学习培养计划,并报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小组和研究生部审批备案。内容包括:博士研究生入学前科研状况概述、课程学习计划、研究生必读的经典和现代著作与学术论文清单、博士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还要为博士生制定学术论文的写作及发表计划,安排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段等。
  在执行课程学习计划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须征得导师同意,在每学期选课期间修改。修改后的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签字后送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小组和研究生部审批备案。
  每位博士生必须在每学年的第二个学期末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本年度自己的工作进展报告,具体涉及的内容包括课程、文献阅读、会议、学术论文、听学术报告、开题报告、教学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

2.博士生综合考核
  博士生综合考核是博士生完成课程学习后,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前的一次中期考核。综合考核重点考察博士生是否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是否能综合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
  博士生综合考核内容包括综合考试和学术论文发表两方面内容。每名博士生有两次参加综合考核的机会,分别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0月。如果两次考核均未通过,将被取消申请博士学位资格。
  博士综合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基础理论知识部分包括《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三门学位课。数理经济学理论与应用方向的专业知识部分包括《数理经济学(Ⅰ)》和《数理经济学(Ⅱ)》。计量经济学理论与应用方向的专业知识部分包括《计量经济理论》和《金融计量经济学》。学院博士综合考试委员会负责考试命题、阅卷及确定通过标准等相关事宜。
  各个方向的博士生在满足课程学习要求,修满20个学分,并通过博士生综合考核后,才能被批准为博士学位候选人。

3.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
  教学实践是指学生必须以助教的身份参与学院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其目的是使学生熟悉教学的全过程;在参与的过程中,教学全过程中的各种能力得到锻炼。
  社会实践是指学生在做研究的过程中,到校外有关单位查阅和获取数据和资料文献的活动;到校外有关单位进行调研和实习的经历等。

4.学术活动和学术报告
  (1)在国际经贸学院至少公开做两次学术报告;
  (2)学生参加至少一次国际研讨会和至少一次国内研讨会,同时在会上要提交学术论文并进行学术交流;
  (3)博士生在学期间应听取10次以上本校组织的学术报告,每次应有不少于500字的小结。学术报告记载表经导师签字后自己留存,申请答辩前交院办审核。

5.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
  博士生在读期间至少要在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与本人研究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发表在本学科权威学术期刊上。本专业学术期刊及本学科权威学术期刊由所在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并公示,公示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6.开题报告
  (1)论文开题报告内容
  博士生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后,应在导师或博士指导小组成员的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具体课题,并尽早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具体时间由导师决定,但距离申请答辩的日期一般不少于一年。
  开题报告应是一篇在大量调研基础上产生的、具有学术价值的科研作品,并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说明最终的博士学位论文能按计划完成的可行性以及能否达到博士学位的水准。开题报告应不少于25000字。
  论文开题报告须清楚阐述以下内容:论文题目、内容摘要、文献综述、选题的意义、可行性和新颖性、研究工作特色及难点、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章节目录及其下的部分内容)、预期结论及其理论价值和/或现实意义、可能的创新点等。
  (2)论文开题报告答辩
  论文开题报告答辩的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学生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工作提出评价和批评建议;二是帮助学生解决研究中所遇到的问题;三是协助学院和研究生部对学生做出评价。
  导师或博士指导小组需对其学生的开题报告组建论文开题报告答辩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博士指导小组成员和另外3位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跨学科的论文开题报告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开题报告答辩的具体时间由导师决定,但距离申请答辩的日期一般不少于一年。
  准备开题报告答辩的博士研究生要在答辩的前两周将书面的开题报告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并领取研究生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表;答辩委员会面向全院师生公布答辩的时间和地点(至少容纳20人),并组织学生的论文开题报告的公开答辩。每个答辩委员会成员需在论文开题报告答辩前给出评阅和修改意见。
  论文开题报告获得答辩委员会2/3的票数即为通过。论文开题报告答辩通过后,学生需将原来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答辩决议和修改意见、修改好的开题报告一同交与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和研究生部备案。
  开题报告不通过者可在3个月内重新做一次开题报告。在此期间,学生可按照答辩委员的评阅和修改意见进行修改,或更换论文题目。
  学生的论文开题报告答辩通过后才能开始博士学位的写作;此时学位论文的题目不得更改。主导师需定期对学生的学位论文写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7.预答辩和答辩前论文匿名评审
  (1)当年申请毕业的博士生采取预答辩和答辩前论文匿名评审;
  (2)预答辩在论文匿名评审前一个月进行,论文匿名评审在正式答辩前三个月进行;
  (3)采取预答辩的形式,博士生需提前2周将博士学位论文2份提交学院办公室,由院办公示该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时间、地点,预答辩小组由6人组成(由博士指导小组和其它3位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获得2/3或以上票数即为通过,预答辩意见交与博士生和主导师,用于进一步修改论文,同时交与院办备案;
  (4)所有博士生论文都必须参加匿名评审。具体内容(包括对双盲评审结果的处理)参照文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试行办法》。

九、学位论文工作及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博士学位论文应是一篇在独立探索的基础上,在现有知识基础上做出原创性知识贡献的学术作品;这种贡献可以是专业领域中新的知识、新的理论和思想或新的研究方法,也可以是这些方面新的应用。博士学位论文应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并在本学科内有一定深度和较高学术水平。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在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和在导师或博士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的;是博士研究生学识素养和科研能力的综合展示,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在本领域中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前沿知识和规范科学的研究方法,具备了独立从事教学或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2.学位论文写作
  博士论文应是一篇概念准确、论点明确、论证确凿、分析严谨、推理严密、语言流畅、数据和结论可靠、结构完整、写作规范的学术论文,并且对所研究的题目有突破性或创新性的见解。论文的内容一般包括:致谢、中英文摘要(含3~5个关键词)、目录、前言、正文(包括脚注)、结论、中外文参考文献和附录(如附表、附图等)等。
  博士生在学期间应集中主要精力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确保博士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博士生一般要用至少两年的时间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
  建议博士生开题报告答辩通过后,开始写作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的绝大部分内容应充当博士论文的有关章节。如果无法按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的计划完成学位论文并需更改选题时,应重新选题,并做开题报告。此时,博士生应延期答辩。
  学位论文格式参照学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和国际经贸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生需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满足“主要培养环节及有关要求”中的所有条件才能申请办理答辩手续。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小组批准后上交院办备案。
  博士论文完成之后,学生须通过正式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6位教授组成(不包括主导师),其中校内成员至多为4人(可包括预答辩的相关成员);校外成员至少2人。答辩委员会的人员组成须获得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小组的批准。主导师须将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委成员名单提前一周在院网站公布;答辩地点至少容纳20人。
  获得答辩委所有成员的2/3或以上票数通过时,答辩即为通过。否则,根据答辩委的答辩决议,博士生需做相应的工作。第一,导师和学生按决议小量修改论文;第二,根据决议修改论文,并做第二次答辩;第三,博士生肄业。
  博士论文长度参考学校的相关规定,论文是否可以通过答辩,关键在于论文的原创性和学术贡献、所做研究的意义及对研究结果的阐述是否具有符合博士水准。通过论文答辩者,将按相关程序授予博士学位。博士生须就答辩委的修改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才能正式向学院和研究生部提交。
  学位论文评阅、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和学位授予工作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有关要求》执行。

十、数量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